專利權是一種無形的資產(chǎn),專利技術容易被抄襲和復制。一項專利權所帶來的效益有的時候是十分豐厚的,所以侵權就容易發(fā)生。一項專利技術轉(zhuǎn)讓進來之后,發(fā)生侵權該怎么辦?首先,還是先看看專利侵權怎么判定。
一、全面覆蓋原則
全面覆蓋原則是專利侵權判定中的一個最基本原則,也是首要原則。全面覆蓋,是指被控侵權物(產(chǎn)品或方法)將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必要技術特征全部再現(xiàn),被控侵權物(產(chǎn)品或方法)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一一對應并且相同。全面覆蓋原則,即全部技術特征覆蓋原則或字面侵權原則。如果被控侵權物(產(chǎn)品或方法)的技術特征包含了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則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即,若被控侵權產(chǎn)品的技術特征覆蓋了被侵權專利技術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的,就可以確定侵權成立,侵權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反之,若被控侵權物的必要技術特征并沒有完全覆蓋被侵權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即被控侵權物的必要技術特征與專利技術特征相比缺少一個或一個以上,則侵權不成立。
二、等同原則
“等同原則”是專利侵權判定中的一項重要原則,也是法院在判定專利侵權時適用最多的一個原則。它是指被控侵權物(產(chǎn)品或方法)中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技術特征經(jīng)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保護的技術特征相比,從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經(jīng)過分析可以認定兩者是相等同的技術特征。這種情況下,應當認定被控侵權物(產(chǎn)品或方法)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三、禁止反悔原則
禁止反悔原則是指在專利審批、撤消或無效程序中,專利權人為確定其專利權具備新穎性和創(chuàng)造性,通過書面聲明或者修改專利文件的形式,對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作了限制承諾或者部分地放棄了保護,并因此獲得了專利權,而在專利侵權訴訟中,法院適用等同原則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應當禁止專利權人將已被限制、排除或者已經(jīng)放棄的內(nèi)容重新納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四、多余指定原則
“多余指定原則”,是指在專利侵權判定中,在解釋專利獨立權利要求和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時,將記載在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明顯附加技術特征(即多余特征)略去,僅以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的必要技術特征來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判定被控侵權物(產(chǎn)品或方法)是否覆蓋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原則。我國專利法對“多余指定原則”未作明確規(guī)定,它是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而形成的新的專利侵權判定原則。在司法實踐中承認這一原則的出發(fā)點,是防止造成由于專利權人在撰寫專利文件時,由于形式上的失誤,掩蓋侵權行為人實質(zhì)上的侵權。
專利轉(zhuǎn)讓中受讓的一方若是在行使專利權的同時,發(fā)現(xiàn)一些行為符合上述的原則,那么就可以判定專利遭受侵權,而需要進行維權。